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对郑州人民广播电台等32家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进行了审核,并依法予以公示。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此次公示的32家单位,涵盖了广播电台、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多种类型,体现了河南省在推动媒体融合发展、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方面的积极努力。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网站等渠道查询具体名单,并对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认真听取社会反馈,依法依规进行后续审核工作,确保许可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此次公示是河南省加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促进健康有序网络环境的重要举措。获得许可的单位将依法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传播正能量,讲好河南故事,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继续加强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推动形成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